時間:2016-04-15 10:04瀏覽次數(shù):4899來源:本站
尊敬的客戶:
根據(jù)大商所發(fā)〔2016〕97號有關規(guī)定,我司決定對焦炭、焦煤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做如下調整,2016年4月18日結算時起,焦炭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12%調整為13%,焦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11%調整為13%,焦炭、焦煤品種漲跌停板幅度由4%調整為6%,按規(guī)則規(guī)定執(zhí)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,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瑞達期貨
二○一六年四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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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2620250626保證金調整通知